公 示
经报江苏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将从2020年4月7日起,将电子图像采集服务内容调整为“采集学生电子图像并进行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为毕业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由12元/人调整为15元/人。2020届高校毕业生图像补拍的仍按原标准执行。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至4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
电话:025-83335320
附件: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