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有关规定,我中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相关专业人员,对各使用部门申请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审核鉴定。拟处置报废资产97件,原值217296元,净值0元。拟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拍卖2010年8月17日购入数码彩色扩印机资产1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6日—4月3日。
监督电话:025-8333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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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