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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流动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流动人员党支部: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苏发〔2023〕5号)和省教育厅党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苏教党〔2023〕19号),结合流动党员实际,现就我中心流动党员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中共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各流动人员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把主题教育作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意志行动的领航工程、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的铸魂工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自我革命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满怀敬仰之情、拥戴之情、感恩之情积极投身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

二、工作安排

各支部要组织流动党员带着嘱托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联系实际、立足岗位,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1. 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流动党员应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8种学习资料。

2. 学习载体。依托“学习强国”“江苏机关党建云”“江苏省大学生流动党员之家”等平台,因地制宜,以个人自学为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

三、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主题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1.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注重从党员自身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客观评估主题教育成果,确保两手抓两促进。

2.务求工作成效。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防止理论学习“搞应付”、调查研究“走过场”、推动发展“不积极”、检视整改“轻飘飘”等形式主义。对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将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

  2023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