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09:13:04    点击量:6315

苏教指通〔201962

各有关高校: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是由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空间环境支持和系统服务的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及创业成果孵化基地,省招就中心负责日常运营与管理。为推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经商厅高校学生处,现向各高校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

一、入园申请条件

1.入驻对象为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创业项目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3%的创业企业;

2.创业项目比较成熟,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明确可行的市场目标和经营计划,科技型企业优先;

3.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创业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4.创业者(团队)处于创业起步或发展阶段,确实需要扶持和帮助。

5.创业团队承诺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入园申请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请登陆网址(http://www.zhihuilianzhong.com/registerPer.jsp?tId=122&tName=%E6%B1%9F%E8%8B%8F%E7%9C%81%E5%A4%A7%E5%88%9B%E5%9B%AD)注册、新增申请信息并附件上传详尽的wordpdf版《商业计划书》。(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注册)

2.在校大学生请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交所在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经初审同意后向创业园申报;已毕业学生请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邮寄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一楼,邮编:210015)。

3.申请截止日期:20191220日。

(二)评审

12019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团队、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团队,以评选获奖及得分作为评审依据,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评审。

2.其他团队,由园区进行评审,评审方式由园区确定。

(三)公示

经园区评审确定的入园创业项目,将在省招就中心网(http://zjzx.91job.org.cn/)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疑义的,进入签约程序;公示有疑义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退回入园申请,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园条件的进入签约程序。

(四)签约

公示后符合入园条件的创业项目,由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与园区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园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创业团队入园工作是江苏省教育厅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2.厅高校学生处将把此次项目征集结果作为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考核的重要参考,各基地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申请入园,原则上至少推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3.推荐工作应该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赵倩,联系电话:025-58053000

附件: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简介及优惠政策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