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08:49:04    点击量:2825

苏教办指函〔20214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全面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就业创业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5月起举办江苏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赛事为省级竞赛。竞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时间:517—630日;

(二)复赛时间:91—1031日。入围决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决赛时间:初定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一)报名组织

参赛学生登录江苏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主题页面(http://www.91job.org.cn/default/contest),通过PC端在线学习和答题。

(二)初赛

参赛系统分竞赛全题库天天爱学习人人来挑战三个版块。竞赛全题库为知识竞赛所有的题目,供学生系统全面的学习。在初赛时间内学习天天爱学习版块,每日推送2题,每日学习后可积4分;人人来挑战版块为一套完整竞赛试卷,需要在60分钟内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三)复赛与集训

入选决赛的高校根据组委会的决赛要求(另行通知),对学生进行集中训练,组织校内复赛。

(四)决赛

决赛形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评选方式

(一)入围决赛评选

1组委会根据各高校初赛的参赛率、人均积分、平均分和满分率进行综合评分,四部分的比例为3124,同时适量考虑高校的区域分布、办学层次确定入围决赛的高校;

2.决赛选手须为参加初赛的2022届毕业生,如情况不符,将取消参赛队的参赛或获奖资格。

(二)优秀组织奖

1.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应将本校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围绕竞赛开展的宣传、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及图片新闻报道等;

2.组委会根据各校申报材料和组织实施情况,综合参赛率、人均积分率和参赛满分率的比重和排序进行评选。

3.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015日。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1入选决赛的高校可推荐1名指导教师参加优秀指导教师奖项评选。

2.参评人员必须是参赛队伍所在高校的组织指导教师,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3.其所指导的参赛选手应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组委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校内宣传、赛事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各高校要围绕竞赛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

联系人:王徐婷、陈登峰;电话:025-8333573583335756;电子邮箱:jsdxscyy@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9号楼407室省招就中心培训服务部;邮政编码: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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